在录取工作结束之后,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会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查询及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考生可登录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山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sxnu.edu.cn)-录取查询模块查询录取结果。
学校目前只有一个校区,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确认已被报考院校录取后,考生可登录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公众号/小程序/官网、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查询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了解录取通知书邮寄轨迹,也可登录“山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sxnu.edu.cn)-录取查询”查看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录取通知书派送阶段,请保持预留电话畅通,以免错过派送。
报考我校地方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地市按各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山西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 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山西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生源地市专业计划数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山西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由省级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动态调整),优秀公费师范生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公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生源所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签订《山西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回户籍所在地公办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用人学校与公费师范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专项招聘,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山西省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不参加省、市、县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在服务期内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学校间流动。公费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未按要求履行协议的,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培养学校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公费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建立公费师范生诚信档案。 根据《山西师范大学师范生和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晋师校字〔2022〕21号),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和培养目标,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公费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公费师范生按协议履约任教满一学期后,鼓励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地方优师专项计划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生源所在地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等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承诺毕业后到报考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其优师专项计划录取资格。优师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照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优师专项计划师范生毕业后,按照协议约定回定向县中小学就业,违约的将追究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优师专项计划师范生可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全日制研究生,鼓励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